2010/11/18

說得好 - 張大春 - 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

 

作家張大春卻在部落格回覆一位大學生提問時開炮砰擊,以「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」為標題,批文創產業根本是虛幻不存在的,而搞文創產業的,更如同詐騙集團。

 

『文化創意產業』到底是什麼東東?

根據官方的定義: 「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,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,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,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」。這樣清楚了嗎?舉例而言,電影、出版社、繪畫、設計、廣告等等都是。

 

意思是:『文化創意產業』是一個早就存在的產業,但被冠上一個偉大的名詞:『文化創意產業』。這也沒什麼不好啊,聽起來很炫啊!如果文創能在台灣更興盛(譬如電影拍得更賺錢,出版業更爭氣,產品設計更佳,….

 

問題出在如何將台灣的『文化創意產業』翻兩翻?政府開始設立文創中心辦公室,編列一大筆預算,配合一些學者,協會開始『補助』一些『公司』及協會!

 

重點是這些錢是由內行人決定如何花錢,還是一群根本不懂的人,甚至是常被質疑的『官商勾結』花出去的?

 

作家張大春說:『文創產業的來歷是一群寄生蟲般的人物,他們與各領域的專業技術、教養和知識亦無關,他們的興趣和職責只是媒合政商資源,僅是以一種兼領經紀人和營銷者身份的幫閒份子』,勇哉張大春!!!

 

其實政府編的許多名目預算,誰來執行?內行人嗎?執行過程中多少錢是被污走的,被浪費的,這就是張大春點出問題的所在!

 

最後,高掛一個文化創意產業』,花了多少億的預算,我們看到什麼?別告訴我『幾米』或『海角七號』的成功是代表政府推動『文化創意產業』多麼成功,拜託『幾米』或『海角七號』拿了國家什麼錢?

 

我們納稅人的錢,就是常常被這些張大春口中所說的:『一群寄生蟲』,『幫閒份子』,『詐騙集團』被『合法』的洗走,這就是張大春所說的,也代表許多人的心聲,包括那些真正在從事『創意產業』的人。

 P.S.

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1/4685
.....自2003至2008編列了幾十億的文化產業預算,幾乎可以說是完全浪費了。尤其每年文化產業預算有大約一半花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,其結果只是養了更多的蚊子而已

看來2009~2010也差不多,引起張大春的憤怒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les L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